校长带6名 海南一校长带6名幼女开房 案件三处疑点亟需道明( 三 )


第二,在酒店开房的问题。据报道,6名年轻女孩中有4人在万宁绿春园酒店开了两个房间。8日晚,彭相继进入两个房间。另外两个女孩在达州岛度假酒店住了两晚,钟和她们住了一夜。彭和钟是事先勾结还是分开行动?这是关键信息。无论是彭、钟在六名少女各自开房后单独入住,还是彭、钟胁迫六名少女共同开房,厘清这一问题或许有助于对这一事件的准确定性。无论如何,他们开的两家酒店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实名入住的要求中,成年男子和几个年轻女孩住在一起,酒店有义务查询甚至报警。
第三是六个年轻女孩是否报警。报道称,5月9日晚11时,1名女孩在海口某亲戚家,另有3名女孩在海口城西镇某出租屋被发现,另外2名女孩在万宁长风镇麻埔达州岛度假区。由此可见彭和钟并没有限制六名少女的人身自由或有效限制她们的生活自由,她们完全有机会报警。更何况六年级的学生都是12、13岁,被侵犯要有报警的意识。也许是他们害怕了,但是突然逃到亲戚家的其中一个女孩没有被问到她的经历,另外三个女孩是怎么到出租屋的?
校长和一个年轻女孩开房应该犯什么罪?
校长和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带着六个年轻女孩开了一个房间,问她们应该犯什么罪。首先,目前有嫖宿幼女罪。即使“开房”的目的都达到了,犯罪也不会死。而且,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只是“涉嫌猥亵幼女”。
那么,你为什么知道为什么要问“什么罪”?这是因为,除了在现行法律下受到依法惩处外,我们还应该仔细研究造成这一无耻罪行的法律和社会环境。首先,犯罪的是校长和政府雇员。不是“孤独”、“留守”等常见的生活缺陷,而是权力和地位的优势;其次,作案方式不是藏在某个角落,而是公开开房。而且,这种极其卑鄙、近乎变态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多的发生在有权有势的人身上,而不是人们习惯性认知中的穷人、颓废者甚至变态无赖,所以他们不得不认为权力和财富导致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奢侈无度。
然而,当对年轻女孩的性虐待至少在媒体中成为主流时,刑法在1997年进行了修订,成为单独刑法中的嫖娼罪。虽然不能说是为达官贵人性侵幼女量身定做的,但事后频频发生达官贵人性侵幼女的案件却是不争的事实。从最初的强奸,“嫖娼”可以区分出来。无论量刑起点如何,“嫖娼”与强奸相比,都损害了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法律威慑力,与普遍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定义背道而驰。
另一方面,权贵人物性侵少女的可耻行为,也是权力腐败的堕落,是在各种特权下追求奢侈享受的延伸。当名车豪宅唾手可得,山珍海味屡见不鲜时,追求新的享受和新的刺激就成了权贵们的爱好或取悦他们的方式。既然落马的贪官几乎都有“风流史”,在“二奶”这样的常见情况下,年轻女孩必然会成为“美味佳肴”。这也可能是一些权贵在权力更迭、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情况下,为所欲为的社会背景。
【校长带6名 海南一校长带6名幼女开房 案件三处疑点亟需道明】所以,校长带小姑娘开房该犯什么罪?无论是“嫖娼”还是“猥亵”,都体现了社会伦理的“强奸”和涉案达官贵人对法律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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