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品加盟费 名创优品拒绝分红,加盟商哭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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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品加盟费 名创优品拒绝分红,加盟商哭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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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名品加盟商,因名品不合理暂停分配运营资金,经济状况严重超负荷。
以下是具体事件:
2015年3月,我和明创创创品广州公司的企业江西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明创创品特许经营意向书》、《明创创品特许经营服务合同》、《产品代理购买协议》等。,并计划开一家名创创品的加盟店。
【优品加盟费 名创优品拒绝分红,加盟商哭诉无门】2015年3月18日,我将65万元人民币划入名川品广州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赵菊英)作为货物保证金。2015年4月9日,我将人民币35万元转入明创品广州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赵菊英),作为店铺装修及开业费用。经结算,确认开店实际装修费用为人民币387,846.13元,我另支付给对方人民币37,846.13元。
自2015年5月1日开店以来,名品广州公司实际上一直负责人员招聘、商品配送和日常经营管理,我没有参与店铺的管理。在经营过程中,明创优会按日结算店铺营业额,明创优广州公司会按约定每天将代销的销售收入划入我的账户。在收到分配的销售收入后,我将每月支付店铺租金、水电、杂费和员工工资。
2018年12月,由于店铺持续经营,双方合作继续,合同续签。明创品提出,由于其品牌内部管理模式的调整,续签的合同需要变更店铺的签约主体,需要收回所有原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其他文件(包括收款收据和指定收款账户的信件)。由于本人缺乏专业知识、投资和运营,且之前的合作一直正常进行,所以在投资和加盟方面一直是按照明创品公司的单方要求进行运营,所以上交了上述相关文件,并未垫底;上述文件被明创品公司收回后,我没有相关文件存档,然后直接与明创品广州公司续签了《委托销售协议》和《明创品店铺装修合同》,并与明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格式的《许可协议》。
我以为这只是合同签订主体的正常调整,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实质性合作。然而我没想到的是,仅仅在续约正常分配运营费用几个月后,明创品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从2019年5月1日起停止直接分配运营费用。
我多次敦促明创优品广州公司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我无力支付租金等第三方违约风险,但明创优品广州公司一直没有正面回应,我之前接触的明创优品广州公司很多员工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这么大的公司,我却别无选择!
从明川品广州公司现在无视我的要求,继续独自占用店铺的所有运营费用,却完全无视我的态度来看,我有理由怀疑这根本就是明川品广州公司设立的一个降级局:在用我的资金完成店铺开业,店铺运营步入正轨后,我翻脸,以莫须有的借口停止分红。
由于店铺的租金和员工工资都是我一个人支付的,如果我停止分红后无法筹集资金支付店铺的租金和员工工资,对第三方造成违约,明创品广州公司会以我违约为由取消相关协议,甚至没收我支付的押金和加盟费,然后自己承担店铺才是符合逻辑的!
这样野蛮恶劣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违约行为,更是一种毫无商业诚信的肆意利用门店经营费用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一个哭的没门的知名加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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