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通发票 深圳税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和普通发票的公告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5日,为做好国税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深圳市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的发票监管章和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普通发票 深圳税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和普通发票的公告】1)新发票监制印章样式如下:

深圳普通发票 深圳税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和普通发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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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普通发票分为“深圳通用机械发票”、“深圳通用定额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四类
3)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开具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
4)2018年12月31日后,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持有的空白色发票于2019年3月31日前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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