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报警仪 【深度分析】燃气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注意事项及校准方法( 二 )


(10)对于开放的可燃气体扩散和逃逸环境,如果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很容易使某一位置空气体中的可燃气体含量接近或达到爆炸下限,这是不可忽视的安全监测点,必须安装探头进行重点防范。
(11)室外探头的安装高度可根据待测气体的密度选择,注意探头应安装在下风侧。
(12)探头安装调试后,需要安装透气防水罩,防止雨水进入腐蚀探头。
(13)气体报警控制箱的安装高度一般应为(160-170cm),以方便维修人员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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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环境条件下,不能使用气体报警器。根据气体报警器的工作原理,这种催化燃烧式气体报警器中使用的检测元件具有催化活性。当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时,会烧坏气体报警器中的检测元件。事实上,检测元件每次工作都会丢失一次。
(2)气体报警器不能在含硫、砷、磷、硅、铅等元素的场所使用,因为它们会使仪器中的检测元件中毒,导致仪器灵敏度下降,使用寿命缩短,严重时甚至使仪器失效。如果检测到含有上述元素化合物的可燃气体,应选择防中毒催化燃烧气体报警器。
(3)气体报警器投入使用前,应调整工作电流(电压)。调整后的工作电流和电压值应在仪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以保证气体报警器的正常工作。同时,探测器(探头)是隔爆防爆设备,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使用。
(4)使用气体报警器前,应科学设置仪器的报警值。一般情况下,气体报警器显示的浓度范围为0%-100%LEL,这是爆炸下限,报警器设定值一般为20%-30% LEL。对于带二次报警的仪表,一次报警整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LEL,俗称“欠报”,二次报警整定值应小于或等于40%LEL,俗称“过报”
(5)注意特殊场所气体报警器的环境温度。对于安装在露天场所的气体报警器,对仪器的工作温度必须有一定的要求,尤其是在北方冬季测试时,需要查看操作手册中的温度指标,以确定环境温度是否在工作温度范围内,避免超过工作温度范围而产生额外的误差。
(6)使用气体报警器时,应24小时处于工作状态。安装使用单位应考虑设置备用不间断电源,以确保市区偶尔停电时,燃气报警器仍能正常工作。

气体报警器的校准方法
(1)校准前检查气体参考物质是否充足,以确保校准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当气瓶阀门打开,气瓶压力表上显示的数值过低时,请及时更换,并检查气瓶与校准头之间的软管是否老化破损。如果坏了,立即更换。
(2)原则上,校准应使用气体标准物质,即经计量认证并与检测气体相匹配的样气。同一检测介质选择不同的标准样气,报警点也不同。当被测气体为烃类混合物时,异丁烷为第一样气,其次为丙烷。
(3)对于非碳氢化合物混合物或爆炸极限浓度较低的气体,燃烧时产生的热量差异较大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物可用作样品气体,使用容易获得且稳定的单组分燃料,如丁烷、异丁烷和丙烷。此时,气体报警的范围必须根据检测信号的一定转换关系进行调整[2]。
(4)校准期间,探头周围环境中不应有可燃气体。首先取下雨盖,充入一定量的零气体(清洁空气体或纯度不低于99.99%的氮气),然后不断通入样气,以保证标定的准确性。
(5)不同的气体报警器生产厂家使用不同尺寸、规格、样式的探头,所以对应的校准头(扩散盖)也不同。校准前,联系厂家售后人员,获取与气体报警探头相匹配的校准头,以保证校准时样气能够充分接触探头的检测元件,使校准数据准确。
(6)标定前,如果气体报警控制箱显示的浓度指示不归零,用清洁空气体清洁气路,调整零点。由于温度变化等原因,一些气体报警器在运行一段时间后会出现零点漂移,因此要及时调整零点漂移的仪表,防止零点漂移造成新的指示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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