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女儿准备一套房子做嫁妆,男方却说“太不要脸”( 二 )


那么补偿款的多少又是怎么判定呢?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四个因素:
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
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付出的情况;
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
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
每个城市、每个家庭情况不同 , 家务补偿金额自然也不同 。但总体来说 , 还是很低的 。
对于婚前有产 , 婚后有收入的男性来说 , 离婚对他的影响并不大 。一方面法律保护婚前财产 , 女方分割不到 。另一方面 , 婚后妻子的家务价值不被法律承认 , 即使离婚 , 妻子也分割不了多少家务补偿款 。
03
很多人都说 , 新婚姻法对女性不公平 。
比如以下的这些条款:
1、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 , 如果是由父母出资买的房 ,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话 , 属于个人财产 , 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
2、男方婚前买的房 , 婚后他擅自把房子卖掉 , 如果妻子想追回房屋 , 法院不予支持;
3、婚前买的房子 , 婚后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
这样的规定 , 对于传统婚姻下不事生产、相夫教子的女性来说 , 确实太不公平了 。
但反过来看 , 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
因为在我看来 , 这个世界对女性最大的不公平在于 , 她们在人生路上 , 总会不断有人给她们指出一条条人生的捷径 。
小的时候 , 女性会听到有人跟她说:“女孩子不用认真读书 , 找个有钱的男人嫁了就好 。”
长大了之后 , 女性又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学历那么高有什么用 , 女人太优秀 , 男人不敢娶 。”
好不容易找到了好工作 , 拿上了高薪 , 又有人这么说:“女人事业搞得好不算什么本事 , 能成为好妻子、好母亲才算是本事 。”
当她们在职场拼得头破血流、筋疲力尽时 , 也许会有这么一个男人拿着鲜花和戒指对她说:“你辞职吧 , 我养你 , 你在家舒舒服服地当个全职太太多好啊 。”
这些声音 , 就像包着糖纸的毒药 , 被送到了女性的面前 。其中的一些女性开始有了不切实际的幻想 , 以为婚姻会成为她们最后的庇护所 , 只要找对一个男人 , 就能不用努力 , 永葆后世无忧 。
还记得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写过一段话:“男人的极大幸运在于 , 他 , 不论在成年还是在小时候 , 必须踏上一条极为艰苦的道路 , 不过这是一条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则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 。她不被要求奋发向上 , 只被鼓励滑下去到达极乐 。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 , 已经为时太晚 , 她的力量在失败的冒险中已被耗尽 。”
而新婚姻法的规定 , 倒逼着女性觉醒 , 她们终于意识到 , 婚姻不可能成为女性的庇护所 。
女人不再活在虚幻的童话梦中 , 她们变得像男人一样 , 如同一个战士一般去拼搏、去厮杀、去战斗 。
女人不再愿意拿青春作赌注 , 去赌男人的真心 , 将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交托在男人手里 。
女人也不再相信男人那句最美的情话——我养你 , 因为她们开始清醒地认识到 , 结婚时的一句“我养你” , 一不小心就成了离婚时的一句“是我养的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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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文章最开始的婚前买房话题 。
贝壳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女性居住现状调研报告》显示 , 截至2020年 , 广州女性购房占比为46% , 相比前两年小幅提升 。有66.27%的女性认为婚前需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
我给女儿准备一套房子做嫁妆,男方却说“太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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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好事 。
这一数据不仅侧面反映了近几年来女性经济水平的提升 , 也反映了女性对婚姻有了更清醒的认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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