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 香港“七警案”2人撤销定罪,5人上诉失败但获减刑

7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其中两名被告上诉成功,撤销原判,当庭释放;其余五名被告未能上诉,但分别被减刑为15至18个月的监禁。
根据香港传媒的全面报道,七名上诉人包括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观塘反黑组警长白荣斌及警务人员刘醒培、九龙东区侦缉警员陈、九龙城区侦缉警员关家豪及观塘反黑组警务人员黄。
其中,刘兴培和黄成功地对他们的定罪提出上诉,裁定他们的定罪被撤销,并在法庭上释放,预计他们将返回警察部队。其他五名警察失去了定罪和上诉的机会,但他们原来的两年刑期分别减为15-18个月,他们必须立即服刑。

七警 香港“七警案”2人撤销定罪,5人上诉失败但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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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方上诉结果来源:东方网
【七警 香港“七警案”2人撤销定罪,5人上诉失败但获减刑】上诉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原审法官接受了庭审中出示的片段和照片,并辅以曾建超的证言,正确认定、刘、白荣斌、陈、关嘉昊为曾建超的形象攻击者。
至于刘兴培和黄,上诉法院认为没有证人从照片中辨认出他们的身份,并质疑原法官确认他们参与此案的理由。因此,法院认为他们的定罪不安全,应该撤销。
上诉法院认为,无论当晚上诉人受到多大的压力或挑衅,他们都没有借口殴打曾建超。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群被信任执法的警察,故意以如此骇人听闻的手段违法,被判入狱是必然的。但上诉法院认为原法官采用的量刑起点明显过高,因此给予每人酌情减刑。
此外,26日上午,10多名香港市民在高等法院外,举着支持7名警察的横幅,高呼“支持警方,执法无罪”等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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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支持高等法院外的7名警务人员。资料来源:公共汽车报告
在袭警后,曾建超被判处5周监禁
Observer.com此前报道称,2014年10月14日晚,数百名戴着头盔的非法“占领中环”示威者突然冲进道路,用铁栅栏、装满水的大型塑料栅栏甚至水泥砖封锁了连接港岛东西的主干道龙和路。15日凌晨,警方执法,开始清除路障,但示威者反抗、纠缠、推搡。
同一天,公民党成员曾建超向警察投掷液体,袭击了11名警察,然后拒绝逮捕他们。2015年10月,香港警方起诉曾建超。2016年5月26日,曾建超被认定犯有袭警一罪和拒捕二罪。他被判即时监禁五个星期,但在上诉期间获准以三百港元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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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Dagong.com
2017年3月21日,他放弃了对三项指控的上诉。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发布命令维持原判。曾建超随即入狱,并于当年4月20日获释。
值得注意的是,曾建超在2016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再次当选为选举委员会委员。由于他在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投票日在狱中服刑,他成为第一个在狱中投票的选举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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