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复试时间 刚刚 北京交大2020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发布( 二 )


五、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复试成绩为22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6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60分。
一般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由学院制订,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4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
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函,对其人事档案、实际表现等情况进行通报,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状况。候选人的实际表现材料应由候选人个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七、加分原则和依据
我校参与其他专项计划/项目,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进”“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中国教师出国志愿”“大学生入伍服现役退役”“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等。已通过服务期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执行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5月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
八、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入学前必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不能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及网上教育考生凡当时能毕业的,如果在招生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
九、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复试费用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需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缴纳。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十一、调剂工作办法
1.候选人的调整条件
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
报考我校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学位专业;申请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转学考生必须申请全日制学习;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必须以在职为导向;
须符合各学院制订的其他调剂要求。
2.调整程序
各学院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拟定本学院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调剂录取办法等,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各学院在其网站上公布自己的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调剂信息。
各学院按时关闭“调剂服务系统”,遴选调剂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每所大学评估候选人以进行调整。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先报研究生院审批,再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书。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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