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梅 林雪梅从检16年 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初心

个人名片
林现任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检察官。
经过近16年的侦查,他扎根刑事检察一线14年,先后获得广东省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惠州市优秀公诉人、惠州市三八红旗手、“三击两建”大亚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8年被广东省检察院评为广东省检察院第二批业务带头人,两次荣立三等功。2019年担任公诉科科长期间,带领公诉科荣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引导社会尊法守法,是我坚持的职责和职业价值追求。”16年来,林薛梅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初心,重视办理每一个案件,审查每一个证据,研究与案件有关的每一部法律、判例和政策,使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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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热情地拜访了当事人。
“我很担心自己能力不足,从而导致错案。只有比别人勤奋,我的心才能踏实。”林薛梅经常这样说。
“薛梅的作品质量有保证,作品都交给她了。”这是大亚湾检察院对这位同志的普遍认识。
认真把关,维护公平正义
由于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立场不同,关于办案意见存在诸多争议。作为检察官,要引导公安机关更全面地收集证据,尽量还原案件无限接近客观事实的事实,尽量给双方当事人一个他们都能接受的客观公正的回答。
2017年,在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因无直接证据,犯罪嫌疑人辩称“被害人发现时摔倒在地,被害人摔倒死亡”。然而,受害者的母亲无法面对女儿死亡的结果,坚持认为女儿是被故意杀害的。
面对争议,林非常谨慎,试图寻找更有力的证据来还原案件事实。经过反复分析,林终于找到了充分、有利的证据证明被害人的死因。在法庭上,她作为公诉人,通过明确的证据和分析,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也对被害人家属的疑惑进行了明确的推理。最终法院决定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被告人未上诉,被害人家属也接受了最终判决结果。
“案件不是小事。作为检察官,我们有责任用好手中的法律武器,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薛说。
【林雪梅 林雪梅从检16年 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初心】多走一步,促进案件和解,实现双赢
检察官处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其他人的生活。比“以案办案”多走一步,也许生活会不一样。
在和解制度的尝试探索中,被害人救助制度并不完善。林发现,重伤案件的被害人因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比犯罪嫌疑人更渴望达成和解、获得赔偿,甚至威胁检察机关放人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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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入户调查案
这个问题使她深感忧虑。为此,她撰写了《公诉阶段刑事和解在重伤案件中的适用研究》一文,对检察官处理重伤案件提出了明确建议:“重视案件的处理,不仅要考虑当事人是否达成和解,还要考虑被害人的康复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康复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国家可以放弃惩罚,但不能放弃责任。帮助受害者是国家的责任。国家援助和刑事和解制度应该得到很好的利用。”2012年,本文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机关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优秀奖。2013年《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当事人和解特别程序,明确规定了和解案件的范围、适用程序和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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