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旧照片 从一张老照片说起

从一张老照片说起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石秀芬

这张照片上的房屋,是上世纪峨山法院的办公楼,位于峨山彝族自治县双江镇原中街37号。办公楼属七十年代建筑群,房屋保留了防震结构,原来是县政府的办公场所。我参加工作时,在里边办公的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机关幼儿园四个单位。房屋都是砖木结构,有楼房,也有平房。进大门右边的瓦楼房为法院的办公楼和审判法庭,路边四间瓦平房和正对大门的瓦楼房为职工宿舍。
一楼走廊的尽头是一个20多平方米的长方形审判庭。法院东、南两侧与民房相邻,采光很差,白天需要在这里用灯光开庭。
从黑暗的过道上到二楼,经过一把拐弯且结实的木楼梯,扶手表面的黑油漆部分已经脱落。二楼地板全是木板建成,走路发出“蹦蹦”的响声。为了防震,房间隔墙用薄木条相隔,木条上涂刷一层石灰而成。由于使用年限长,有些石灰掉落,木条显漏。每间办公室里,摆放二至四张实木二抽办公桌和椅子,一个实木两门柜,简单而整洁。
在我的想象中,人民法院是庄严神圣的,法院的办公楼也应该是雄伟庄严的。当我从正门走进法院办公楼狭窄的双开木门,站在表面有些水泥脱落的湿漉漉的过道里,我的想象与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虽然是深冬,冷气咄咄逼人。但每个干警都身着深蓝色制服上班,脸上洋溢着从容的自信、沉着的活力。
在这座简陋的瓦房里,我开始了我的法律生涯。
幸运总是伴随内心充满美好向往的人。我刚上班,领导就通知我做法警工作。之前院里唯一女法警调到市里工作后,院里女法警位置处于空缺状态。我的入职,顺理成章地接替她的工作。法警工资比同级的法官工资高20余元,一年下来就高出200多元。因此,很多人都非常向往法警工作。法警工作主要是预防、制止和惩治防碍审判活动的违法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基层法院,执庭押解犯人,是法警最基础的工作。
基层法院的女法警只有在审判女性姓氏的被告时才出庭。当时案件很少,参与法院的案件也很少。因此,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需要协助审判庭做好审判工作。一个人有多份工作是很常见的。虽然不敢标榜自己是多功能或无所不能的人,但我完全相信,我已经充分展示了我华丽的青春。
由于新人增多,现有办公场所显得较为拥挤。一年后,将原来正对大门的职工宿舍楼和办公楼进行对调,办公室虽然也是砖木结构的瓦楼房,但比原来的面积大,光线好。1991年,一楼一底钢混审判法庭建成,在离县城八十公里的富良棚乡,峨山法院唯一派出法庭也同时建成。办公环境得到局部改善,这也是法治进程中可喜可贺的重要标致。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峨山法院也在争取前进的速度。1994年,为了改善全体警员的生活环境,拆除了办公楼,修建了两栋钢筋混凝土宿舍楼。所有警察告别了潮湿的瓦房,搬进了明亮的白色公寓。
办公楼拆除后,法院办公场所租用了座落于双江镇昆洛路原峨山县建筑集团总公司第二工程处二楼写字楼,写字楼共有十一间房间。从瓦楼房一跃到钢混房里办公,感觉一下从地下升到天空一样,开阔、明朗。
十一间房中,一间用作值班室;作为小型法院或调解室,民事案件都在这里开庭。房间虽小,布局却是标准的:庄严的国徽挂在钢窗中间,国徽下摆着两张带两个抽屉的书桌,上面铺着浅绿色的桌布,形成一个简单的小庭院。
其余九间办公室,容纳了民庭、经济庭和后勤部门二十多位干警,一间办公室里,平均有三名干警在一起办公。一名法官接待着当事人的同时,其他法官在旁边撰写着法律文书或查阅卷宗,炼就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高度境界。办公室也变成了案件讨论室、调解室、接待室等多功能“展示厅。”老213国道从昆洛路经过,大车、小车喇叭声不绝于耳。加之办公室在农贸市场旁边,行人多,声音嘈杂。在这样的环境中办公,没有一点“独处心静”的意境是难于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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