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爆炸 充电宝爆炸 这些你应该知道

谈“幸福”生活
机会是
手机不离手,生活无忧

简而言之,它完全有能力走出去
否则如果借不到充电宝。
我不能在回家的路上付账或吃瓜
在这种情况下,手机和充电宝的安全真的是重中之重
毕竟,如果你不小心,你可能会爆炸
2019年,广东某地铁站发生一起充电宝爆燃事故

充电宝爆炸 充电宝爆炸 这些你应该知道


文章图片

2019年,一名女大学生放在床上的移动电源无故烧毁

充电宝爆炸 充电宝爆炸 这些你应该知道


文章图片

飞机上发现的开火事件的罪魁祸首

充电宝爆炸 充电宝爆炸 这些你应该知道


文章图片

近日,最新消息发布,近四成充电宝抽检不合格
自燃、爆炸、火灾、烟雾、鼓包等造成的事故损失。充电宝的例子并不罕见,即使不使用充电宝,也可能发生火灾。充电宝等电子产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可能爆炸的产品不合格,比其他一般产品危害更大。
看到这里大家都不安了吧?
和他一起出去的所谓“救世主”
它可能是一颗移动的“炸弹”

充电宝爆炸 充电宝爆炸 这些你应该知道


文章图片

当产品不合格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根据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标准;具备产品应有的服务性能,但产品的服务性能存在缺陷的除外;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书和实物样品标明的质量条件。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
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采取停止销售、警告、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召回商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要求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生产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应当检验检疫的货物的;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返工、更换、退货、补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