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落户条件 济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敞开大门”引才聚才 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

日前,济南市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全面取消了对有意愿在济南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员的条件限制。《办法》主要包括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就业就业工程,全面保障落户权益。该政策实用、易操作、含金量高,旨在进一步吸引更多人才来济南发展创业、壮大形成。与“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集聚效应和人力资源支撑关键词:全面放开结算政策。没有住房的人的定居程序得到简化。在降低落户门槛方面,《办法》提出,有意愿在济南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员,将完全取消城镇落户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基础的移民政策,按户籍方式分类登记备案,在畅通落户渠道方面,《办法》提出,申请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可根据迁入方式和原因,通过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近亲属户等方式自主申请。以合法财产形式落户的租赁住房由房主同意对于通过上述渠道仍有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济南市城镇地区租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的住房,可向租住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为非居民大学生上网落户开辟“绿色通道”。非居民院校学生只需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的常住居民登记卡或集体户籍卡、通行证邮寄地址即可。可以在济南市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落户在中国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内,对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长期工作投资的外国人,将在出入境、永久或长期居留等方面提供更加开放的签证和居留政策。在简化落户手续方面,《办法》提出,拟办理落户的,只需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凭证,向拟落户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账户可以按照意愿办理。持续推进结算流程再造,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力争通过政务服务网、“泉城办”APP、公安“e-alert”、自助终端、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实现“无会议审批”“无认证审批”。提高结算效率关键词: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完善大学园区,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补贴。在完善高校与地方合作机制方面,《办法》提出,完善高校与地方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班服务高校经济,定期组织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现场服务,在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物流服务等方面“点对点”协调配合高校,开展“共建”活动,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免费开放地铁、公交,有计划地组织高校师生观摩全市重点公园、重大项目和城市建设,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活动,为济南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关于学校与地方沟通渠道畅通,《办法》提出,建立市本级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在“毕业季”和“开学季”出台高校人才政策充分发挥高中“母校”桥梁作用,每年寒暑假各高中都组织“回归母校,共商变化,献良策”等活动,让济南市外地高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及时了解城市发展建设成果,增强回归发展意愿。建立济南高校和外地驻济高校学生信息数据库,全力打通信息传递渠道,利用微信、微博、Tik Tok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济南最新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服务流程、岗位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等等。,引导他们关注济南,向往济南,并在济南扎根关于改善大学园区综合配套条件,《办法》提出,加大章丘、长清大学园区周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在新兴产业布局、文化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服务、职业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实力,全面改善济南高校周边的创业就业、交通、购物、消费、文化娱乐、自然生态、社会保障环境加大高校老校区保护力度,优化周边环境,营造人文氛围,传承高校文化脉络,有效提升高校师生和校友对济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吸引人才留下来的软实力。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平台,《办法》提出,围绕百亿产业发展,加大市级公共创造空和创业孵化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类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以公益性价格开辟实验室、试制室、检测室等资源,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技术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就业辅导、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咨询、科研院所等机构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各区县、各功能区要在地理位置、商业环境、交通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建设创新街区、众创空房、创业特区等孵化平台,提供足够数量、设施齐全的创业驿站关于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补贴,《办法》提出,鼓励各区县、各功能区定期汇总提供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实习岗位清单企事业单位对本科及以上大学生给予实习补贴和补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小微企业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四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按照“企业支付工资,向市、区、县人社部门申请”的办法,一次性支付每人2000元非居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前来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面试通知及相关票据一次性申请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直接进入补贴资金。毕业生个人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关于为济南高校设立“离校人才奖”,《办法》提出,鼓励济南高校创造条件,引导和支持应届毕业生落户济南就业。对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本科及以下执行。标准为3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每500元给予高校一次性奖励关于优化大学生服务渠道,《办法》提出打造“选择济南赢未来”招聘品牌,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就业招聘会规模、层次、行业、专业,同时整合高校就业服务网站、公共就业招聘网站等资源。搭建经济就业统一在线服务平台,为求职者提供多种选择窗口在章丘区、长清区高校集中区域,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方便大学生办事留商就业关键词:全面保障新落户居民权益平等享有合法权益,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关于新落户人员待遇的有效保障,《办法》提出,所有新落户居民均可按相关政策平等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援助等法律权利确保他们应该享受的福利不受影响在中国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对港澳台优质人才和持有常住居民身份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业、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更多“国民待遇”关于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办法》提出,加大学校规划建设,重点保障重点领域学位供给,逐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各类医疗机构,适当增加集中区域医疗机构数量关于保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办法》提出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所有城镇和村庄都不应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保证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的条件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办法》提出,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加快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各项配套制度,依法自愿流转退出农村权益体系关于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办法》提出,研究出台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向区县和城镇居民转移。为推动政策落实,《办法》要求,公安部门要加强落户人口基础统计,积极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单位建立联动推送通报机制,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新落户人口情况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或细则,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要加大专项监管力度,政策执行不力的,将按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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