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新闻 把持村委为害一方……汕头澄海31人涉黑案宣判 首要分子获刑25年

原创 澄海法院 汕头法院
7月13日,汕头市澄海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这个黑社会组织的头目曾益铭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得假释。其余3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拉帮派收钱
澄海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起,曾怡明拉拢村干部、纠集族亲和社会人员,有组织地在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租赁、强占集体用地建设铺面、厂房,与他人合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非法敛财。在积累经济实力的同时,为扩大其势力和影响力,曾怡明纠集、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扶着村委会寻求“保护伞”
该组织自形成之后,曾怡明利用组织的势力,操纵村委换届选举,通过渗透、把持村委会,为该组织长期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欺压百姓、把持村政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保护。
招募村民封锁和攻击法院
2015年7月,曾怡明纠集组织成员,操控渡头村老人协会,招引村民200多人参与围堵、冲击当地法院,严重扰乱法院的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参与围堵的村民每人分得100元。
煽动老年协会请愿要求赔偿
2016年6月,汕头市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在渡头山上作业过程砍剪山上树木,曾怡明指使他人煽动村老人协会,以“山林复绿”为由,向供电部门索取巨额赔偿,还煽动村老人协会成员多次到镇政府上访。
作恶伤害一方
该组织还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12宗,致4人受伤,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澄海新闻 把持村委为害一方……汕头澄海31人涉黑案宣判 首要分子获刑25年】澄海法院认为,该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巨大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曾益铭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一切罪行负责,其他成员应对自己的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被告人归案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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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_原题是:《把持村委为害一方……汕头澄海31人涉黑案宣判,首要分子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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