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结书 一审生效后无条件上诉 认罪认罚具结书还算数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加强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精简分流、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被告人认罪并签署声明。检察机关提出定刑量刑建议后,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提出上诉的。认罪认罚声明算不算?检察机关是否应该依法抗诉?
今年9月,时,对此进行了阐释,要从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意义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原来都认罪认罚了,再因非案件定性、处刑而是其他因素上诉,实质是不认罪或不认罚了,那检察机关与之先达成的协议——具结书就无效了,从宽失去了法律和案件处理依据,如果不抗诉,法院怎样依法纠正一审本已不当的裁判?也定会引发类似的效仿,那就背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
检察机关应当对无理反悔的申诉提出抗诉,既能有效维护认罪认罚书的严肃性和契约完整性,又能保证宽严相济认罪认罚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制度的功能和法律的权威,同时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河北省检察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具结书 一审生效后无条件上诉 认罪认罚具结书还算数吗】
_原题是:《一审生效后无条件上诉,认罪认罚具结书还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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