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口碑网 保护消费者权益 温州检察官有话说904期( 二 )


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餐饮的监管。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针对网上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对部分进入网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公示,且许可证过期或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问题。,开展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7件,督促查处违法销售主体384余家,涉及“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外卖”“大众点评”“口杯网”等全国知名网络订餐平台,以及“泰顺吧”“奋斗猫”等地方网络订餐平台,取得良好效果。
开展专项行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同时,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开展案件协作,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建设,精准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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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官提醒: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猖獗,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消费者财产甚至生命安全构成一定威胁,不利于行业发展,甚至阻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实际上是对劣质产品和假冒企业的沉重打击,有利于鼓励企业公平竞争,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社会进步。
★民以食为天。当群众称赞食品新鲜美味时,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要守住“舌头安全”的底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守法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日常生活中,如果消费者遇到权益纠纷,请冷静等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申请,保护其合法利益;消费者发现相关问题涉及刑事犯罪的,可以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消费者因维权困难依法向检察机关求助的,检察机关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有关行政部门调查,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相关案件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结束后,检察机关将进行审查起诉。
策划: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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