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扬琳 胡杨琳与胡扬琳争“真假” 《香水有毒》惹的祸( 三 )


播放:98
来源:北京电视台
真假胡杨琳案开庭关闭自动播放相关专辑推荐视频:收起视频 正在播放

北京日报她与前雇主北京泰格印象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解约后,前雇主又找来新人桂莹莹唱她著名的歌曲《毒香水》,用自己的名字作为桂莹莹的艺名。歌手胡杨林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台阁印象公司及其签约艺人桂莹莹,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礼道歉,要求赔偿损失213万元。昨天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在台阁印象公司的策划下,胡杨林参与了歌曲《老鼠爱大米》的策划,并担任女声和声。2005年,胡杨林的专辑《有毒的香水》被公众熟知,人们变得非常愤怒。2006年,胡杨林与《太阁印象》签约,继续发行艺名为胡杨林的专辑。2009年,由于公司违约,胡杨林解除了与泰格印象的合同。演出合同终止后,台阁印象公司招聘歌手桂莹莹,并以“胡杨林”为艺名在各种演出中演唱《毒香水》等歌曲,在网上发布音像制品,并在百度百科上用“胡杨林”一词宣传桂莹莹。2013年7月,泰格印象公司在其官网和法定代表人赵天野的个人微博上发布了《泰格印象对有毒香水的声明》,称桂莹莹是公司新歌手,作为唯一合法表演者,桂莹莹获得了《有毒香水》等31首歌曲的演唱权。
胡杨林的经纪人表示,作为同一首歌的歌手,胡杨林和桂莹莹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台阁印象公司和桂莹莹擅自使用“胡杨林”作为艺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擅自使用他人名义,导致他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规定。因此,胡杨林本人要求泰格印象公司立即删除公司官网及法定代表人赵天野微博上的相关声明。桂莹莹未获准以“胡杨林”为艺名表演艺术,并索赔经济损失213万余元。
泰格印象公司认为,“胡杨林”艺名是公司于2013年4月注册的商标,桂莹莹已被合法授权使用该商标。2009年,台阁印象公司终止了与胡杨林的合同,因此胡杨林无权继续演唱《有毒香水》等31首歌曲,这些歌曲均由该公司版权所有。桂莹莹于2013年7月获得了相应歌曲的唯一演唱授权,之后开始以歌手身份出道。两首歌唱的时间相差四年,两者之间没有重叠和竞争,更没有混淆和误导。公司之前的声明是为了澄清和避免误导大众,在宣传桂莹莹的时候也刻意突出了新老歌手的区别。
整个审判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双方就胡杨林与台阁印象公司签约及解约、胡杨林使用艺名及其知名度、“胡杨林”商标注册、桂莹莹以艺名“胡杨林”演出、胡杨林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是否造成混淆等问题展开了质证和激烈辩论。
【胡扬琳 胡杨琳与胡扬琳争“真假” 《香水有毒》惹的祸】这个案子将在另一天宣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