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鸿 尹鸿:网络剧应该与电视剧实行差异化管理(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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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影视毒舌”微信号:dusheme
文本/尹红
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和移动视频用户数量迅速增加,我国网络视听节目近年来呈井喷式增长。网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网络脱口秀风起云涌,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影响力越来越大。单个产品的浏览量可能达到几千万甚至一亿多人,已经超过了传统影视剧的综合影响力。

尹鸿 尹鸿:网络剧应该与电视剧实行差异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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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红
同时,一些网络视频内容存在暴力、色情、低俗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和行业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很多流行的网剧如go公主go、上瘾、盗墓笔记等都被勒令下线或被修改。
如何规范,谁来规范,用什么标准来规范网剧等文化形态,引起了广泛关注。网剧在标准和程序上是否应该与传统媒体播出的电视剧保持一致,值得从概念和操作层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热播剧的撤档引发了网剧自审自播和备案审查模式的争议
随着网剧传播范围的扩大,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具有大众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因此,有必要根据当前的政治原则、伦理底线和社会保障的核心标准来规范网络戏剧,这也符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这一点上,网络剧与传统媒体没有什么不同。事实上,世界各国对面向公众的大众文化商品都有基本的“底线规范”,但在欧美国家,大多是由健全的多层次法律体系来规范,规范的方法一般不采用预先存在的“检查制度”,而是采用事后的“法律处罚”。由于其高强度,这种后法律规范往往可能转化为信息生产者和传播者的前端压力。
但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法律法规执行力不足,社会形势相对复杂,难以依法操作。因此,我国基本上采用的是标准的预审模式。

尹鸿 尹鸿:网络剧应该与电视剧实行差异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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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主去剧照
但网剧和电视剧在预审程序上还是有明显差异的。网剧等网络文艺产品基本上是通过自审自播、备案审查等方式进行规范。播出平台负责审核和监督播出产品的内容;播出内容有争议的,由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提出整改或停播要求。
前段时间“go公主go”和“上瘾”都是按照这个程序去掉修改的。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有效的规范模式。一是强化播出平台的主体责任,缩短标准化流程,降低标准化的不确定性,有利于播出平台在责任的前提下提升网剧等相关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第二,也给最终规范留下了裁判权,可以有效纠正网剧等产品可能出现的或意想不到的“负面性”。这种相对灵活的规范性程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内容安全的风险,但也极大地扩大了内容创新空的范围,对网络文艺的发展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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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看剧照
近年来,在这种规范的做法指导下,各种网络平台播出的网剧在伦理道德、社会观点、审美等方面都呈现出“主流”的趋势,出现了既有网络特色又符合主流价值标准的《蜀山大战》、《永别了》、《匆匆:好久不见》、《江湖学院》等网剧,也产生了广泛的市场影响力,甚至与电视齐名。
网络剧本身正经历着从粗放型到精致型,从亚文化到主流文化的发展过程。网络剧不仅提高了高端作品的质量,也提高了整体的底线水平。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管理模式仍然可以对网络文学艺术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一规范性模式,使其能够持续促进网络文学艺术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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