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娱乐 欢乐传媒宣布《喜剧人》将与东方“分手”?

摘要:今天创造了两季看《快乐喜剧》奇迹的制作人正式与播出平台分手。

快乐媒体声明

东方娱乐 欢乐传媒宣布《喜剧人》将与东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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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媒体声明
《快乐喜剧》是否会在第三季登陆东方卫视,一直众说纷纭。今天,制作方快乐传媒发表声明,表示《快乐喜剧》第三季不再与东方卫视合作。创造了两季看《快乐喜剧》奇迹的制作人正式与播出平台分手。
前两季,由于两个合作伙伴关系密切,节目ip的归属一直在大众视野中模糊不清。现在我们从这份声明中可以看出,如果声明中的描述属实,在法律层面上“节目模式归欢乐娱乐公司独家所有”,这表明东方卫视将不再拥有节目名称和模式的使用权。
以下声明的原文附后:
环乐传媒旗下的北京环乐嘉鱼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环乐嘉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喜剧类电视综艺节目的R&D及投资制作。在完成初步规划和节目模式研发的基础上,确定喜剧演员团队和主持人选后,欢乐传媒于2015年1月4日与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就《欢乐喜剧》整体制作、制作和运营达成协议。合作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节目总投资由开心传媒支付,用于支付节目制作、宣传推广、邀请嘉宾费用、节目创作、喜剧团队演出费用;第四条“版权”条款明确规定快乐传媒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该节目的版权、邻接权等权益;合作协议第一条第十五款规定,第二季和第三季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快乐喜剧》第二季在东方卫视频道播出已经六个月了。在此期间,快乐传媒多次尝试与东方卫视就《快乐喜剧》第三季的合作进行谈判,但都没能得到东方卫视的积极回应。这期间,东方卫视将在第三季独立运营《快乐喜剧》的负面消息在业内不断传播。
鉴于《快乐喜剧》第三季播出时间临近,快乐传媒特意致信东方卫视。如果第三季还打算继续与快乐喜剧合作,必须在2016年10月9日前正式与快乐传媒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如果合同未能在到期日达成,东方卫视应立即停止以电视节目《快乐喜剧》第三季的名义进行任何前期制作、招商和宣传,否则东方卫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和侵权责任。然而,截止2016年10月9日到期时,东方卫视不仅忽视了快乐传媒信中的所有事项, 而且还在发给广告主的《2017东方卫视广告招商大会邀请函》中继续称快乐喜剧第三季为“四驴孔”。
【东方娱乐 欢乐传媒宣布《喜剧人》将与东方“分手”?】2016年10月10日,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受快乐传媒委托,就《快乐喜剧》第三季相关事宜向东方卫视发出《律师函》,正式通知东方卫视以下事项:
1.Joy Media独立开发策划了大型真人秀《快乐喜剧》,独家拥有节目模式。
2.欢乐传媒拥有《欢乐喜剧》在全球的版权、邻接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许可他人以各种形式使用的权利。
3.《快乐喜剧》第三季快乐传媒将不再与东方卫视合作。
4.未经快乐传媒同意,东方卫视无权单独筹备或制作《快乐喜剧》第三季,也不得擅自将该节目用于广告。东方卫视应立即停止《快乐喜剧》第三季节目的宣传、招商、筹备和制作。否则东方卫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和侵权责任。
5.东方卫视在即将召开的2017东方卫视广告招商大会上,不得使用快乐喜剧节目进行宣传和招商。东方卫视应立即采取措施,销毁东方卫视向外界传播的侵权宣传材料,避免对相关市场造成进一步混乱。
鉴于上述事实,久益传媒郑重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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