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新闻 陇南宣判涉黑案件两起


9月29日至30日,陇南中院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沙、卢银定犯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韩洪斌等10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0年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沙、卢银定犯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韩洪斌为获取非法利益,聚集农村闲散人员赌博。曾威胁引诱欠其赌债的安、沙、卢银定、康天俊。人聚在一起形成骨干成员,以南阳镇为中心,辐射汉源、好堤等周边乡镇,从事开设赌场,先后发生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数十起案件,逐步形成以韩洪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被告人沙、陆银定为泄愤,犯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他们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获取赌债,殴打、辱骂、敲诈勒索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他们的行为恶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洪斌等10人组成违法犯罪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为争夺霸权,聚集多人进行斗争,破坏公共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等方式直接索取、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为获取不受法律保护的赌债,非法拘禁或者扣押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剥削利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沙、卢银丁故意非法使用武器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沙、卢银定积极参加韩洪斌、安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帮助韩洪斌等人索要赌债,用武器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破坏公共秩序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殴打被害人,强迫其索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为获取不受法律保护的赌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也构成非法拘禁罪;为帮助韩宏斌放贷,挖掘利润,积极参与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 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系统:陈耀明
审 核:李 宁
编辑:陇南公安传媒中心
【陇南新闻 陇南宣判涉黑案件两起】
_原题是:《【扫黑除恶进行时】陇南宣判涉黑案件两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