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案件聚焦 上铁法院审结上海首起非法占用林地案

涉及林地的图片


法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上海案件聚焦 上铁法院审结上海首起非法占用林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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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其中,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林地是指林木郁闭度在0.2以上的土地。
构成犯罪追诉标准
非法占用农用地达到刑事责任标准的为以下三点:
第一,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改作他用,这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而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后将其作其他方面的使用,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沙、倾倒废物等。
二是占用的农用地面积已经达到一定量。根据现行规定,行为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防护林地和特殊用途林地5亩以上的;10亩以上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林地;超过20亩的草原将构成犯罪。
第三,被占用的农用地遭到了毁坏。
近年来,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发生率非常高,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很多公司、企业、个人没有标准化意识,占用土地的时候就超出审批范围,带头不审批。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企业和个人陷入犯罪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保护资源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永远不要为了你自己的利益
违规占地、改变林地用途、破坏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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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编辑|陶美娟
_原题是:《上铁法院审结上海首起非法占用林地案!【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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