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指出,目前,我国部分电子、通信设备经营者、生产者明知涉嫌违法犯罪,为谋取利益,打着“通信设备”、“高科技电子产品”的幌子,私下向普通消费者出售被盗照片、窃听设备。检察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通信电子设备市场的监管,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多名被告称,购买偷拍、窃听设备的客户有的用于防止办公室数据泄露,有的用于工厂监控,其他用途不明。检察官特别提醒,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专业的偷拍、窃听设备都要谨慎。如果我们不小心,就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严重时甚至会构成犯罪。
通讯员黄葛现代快报+/ZAKER南京采访人员严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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