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女孩 苏州13岁女孩在派出所哭诉“爸爸想害我”:被生父性侵9年

2019年5月,一名13岁的女孩来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南区派出所的警务室,低头犹豫着要不要进门值班警官周询问并得知她想给母亲打电话周警官以为小女孩是因为和父母走失而前来求助,于是帮她拨通了母亲的电话然而,电话接通后,小女孩突然情绪失控,哭着重复了一句“爸爸想伤害我”周警官看到后觉得不对劲。他拿起电话,让他妈妈到警察局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这暴露了小女孩被亲生父亲侵犯的事实从4岁开始的噩梦。“她说她爸爸昨晚坚持要给她洗澡,好像她在这个过程中用下半身碰了孩子一下。”“小女孩的母亲说,她的女儿小莹出生于2006年。2018年与前夫李离婚后,女儿一直与李生活在一起,父女关系也不经常被质疑周警官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他注意到这个案件可能与此有关。他通知了办公室的同事,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5月22日晚,在工作单位宿舍内,李以长期未洗澡为由强迫其洗澡,并在洗澡时以私下接触的方式强奸其女儿。然而,通过的陈述,警方发现这不是李第一次犯罪。早在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李就开始了他的兽行2010年以来,李在安徽老家和苏州市吴中区宿舍多次以同样方式强奸女儿。事后,他警告小莹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师和母亲直到2019年,小莹觉得父亲的行为让他感到羞愧多年,不敢拒绝他的请求。他只能鼓起勇气向警察求助我妈妈“很忙”,没有注意。在这九年的噩梦中,小莹也受到了羞辱,并向母亲和老师求助,但她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小莹上初中时,由于长期受到父亲的侵犯,精神和心理都出现了问题。老师注意到后,他问了原因,小莹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老师惊讶地联系了她的母亲陈某,但陈某说她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管理女儿之后,小莹的状态越来越差,成绩直线下降。班主任很担心,联系了陈某陈某说,小莹在她上小学的时候告诉过她这件事。她当时并不在意,带小莹去医院检查身体时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也问过前夫李这件事,但他总是否认。陈某警告他下次会报警虽然老师的关心和妈妈的警告对小莹来说有点安慰,但没有实质性的帮助。没有人及时报警帮助小莹摆脱魔爪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关系也不好,继续侵犯这位父亲被捕了,并被称为“永远爱他的女儿”。2019年9月,检察院指控李犯强奸罪,向吴中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上,李不仅不认罪悔罪,还一直坚称自己只是在给女儿洗澡时糊涂,并没有强奸她至于小莹的童年记忆,由于他的无知,他非常关心自己的女儿,而他的前妻陈某与女儿几乎没有接触,关系一般但无论李如何狡辩,法院仍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具体明确的陈述和可以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认定李强奸14岁以下少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我想对女儿说,爸爸永远爱你,永远不想伤害你……”在最后的陈述中,李表达了对女儿的歉意和“父爱”,但这份“父爱”给带来了一辈子都无法治愈的精神创伤,也亲手断送了父女之间的爱情。最终,法院判决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为保护免受李侵害,向吴中法院申请撤销李的监护人资格考虑到李对身心健康的严重伤害和自己的意愿,法院认为,李作为监护人对其女儿实施了性侵犯,不应再担任监护人。故决定依法撤销李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其母亲为的监护人。法官提醒:警惕“熟人”作案。据法官介绍,苏州吴中法院近年受理的强奸、诽谤14岁以下女童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熟人”,包括邻居、亲戚、父母的朋友、同事等。这些人作案隐蔽性高,受害者大多缺乏辨别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被侵害后,他们无法识别其性质和后果,导致长期和长期的犯罪。更为严重的是,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在成年后,往往会因为极度自卑,不善于与他人沟通而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为可见,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家长和学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积极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和性教育,时刻提醒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第一道防线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通讯员陶孟银采访人员何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_原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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