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6月结项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教育司,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认定与结算办法》,我公司对近期申请结算的一般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审核情况
这一次,共受理了205份销户申请。其中,198个项目获批关闭;免检申请中有7项经审查不符合免检条件,该项目不予通过。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未通过结项审核项目的处理办法
本次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可在一年内满足资格豁免后重新提交结题申请,也可经专家评审后提交我公司评审。对于逾期未提交或未通过结题审核的项目,我公司将视情况终止或撤回项目。
三、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
1.高校社科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后期管理和项目完成情况,严格控制项目质量,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表》约定的研究任务,及时完成项目。
2.确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全部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进行,审批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受理纸质审批材料。变更审批按照如下规定执行: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责任单位、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等事项,项目责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由我司审批;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预期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计划,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提交我司备案;调整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项目研究最长期限的延期申请,由项目责任单位直接审批。
3.终止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教育部项目申报,取消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教育部项目申报。对于取消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拨付资金或剩余资金,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退回教育部账户。
社科管理中心联系人及方式:刘杰 010-58802730 moesk@bnu.edu.cn;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电话:010-66097563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6月结项情况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0年7月4日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6月结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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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_原题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0年6月完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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