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基础 法律人应该具备的法律思维

【请求权基础 法律人应该具备的法律思维】
"任何法律研究都是为审判实践服务的."这是王泽鉴先生在郑州大学演讲时说的一句话,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正是因为这句话,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王泽鉴老师写的《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一书。

随着工作经验的增长,对书中提到的法律思维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个人认为一个法律人真正需要的能力有三种:法律知识、纠纷解决、法律思维,但是很多法律初学者往往只注重前两种,而忽略了一个法律人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能力,那就是法律思维。法律人能否长期行走,往往取决于他的法律思维能力。

民事诉讼的核心任务是解决纠纷、制止纠纷,纠纷主要集中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上。王泽鉴老师在书中直言:“寻找请求权的基础是处理例题的核心工作。”我们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可以以请求权为出发点,用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体系来研究每一起民事纠纷。请求权基础理论可以帮助我们快速找到并准确适用法律,即“谁要问谁,依据什么法律规范,主张什么权利?”从法律角度把握整个案件,以事实为依据,将案件中的相关事实转化为相应的法律概念和规范,以法律为准绳,在认定的事实中体现相应的法律规范,即“从事实中求规范,从规范中回归事实,来回穿梭”。

这本书最大的亮点是王泽鉴老师提出的案例分析方法。案例是检验和锻炼法律逻辑思维的最佳方式。我更喜欢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因为每当我成功解决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我都会有很大的成就感。我目前的做法是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用问题传播思想,引发思考,寻找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法,研究各种方法背后的法律原理,提出我认为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我把这个方法放到类似的问题中进行测试。这就是我去年获奖的论文《重建参与制下的法官指导机制——以司法三段论为路径》的由来。
个人以为,一本书最好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给读者一个新的思考问题的角度或者方法,哪怕它可能只是一家之言。学无止境,在法律这条道路上我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
_原题是:《法人应具备的法律思维——读《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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