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2020 寻衅滋事罪最新标准 每个人都要知道 别进去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寻衅滋事罪偶然定罪的几种情形
一、“地域黑”
近日,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官方微博“丰台警务”发布通报:2018年8月2日7时许,曹在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驾驶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一骑电动车男子发生争执,并侮辱对方。针对其在公共场所的辱骂行为,丰台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已依法刑事拘留。由于辱骂用语中使用了“北京傻*”和“穷*”等字眼,引起了北京市民的广泛关注,激化了北京人与外国人的矛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然不是只有骂北京人才会获罪。同样汤某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骂了一回郯城人,同样引发群愤!

【寻衅滋事 2020 寻衅滋事罪最新标准 每个人都要知道 别进去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第二,微信群留言侮辱警察
2018年8月6日上午,仁寿县公安局富加派出所发生一起个人极端案件导致2名警察重伤牺牲。事发后,整个仁寿举城哀伤,广大人民群众哀伤不已。而微信平台上,一位昵称“高山流水,川流不息”的网民在名为“和谐中铁”的微信群内发布“杀人者是英雄好汉,警察是拿了证的土匪”等辱警言论,其发布的辱警言论涉及广泛,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该人现已被刑拘。据悉,全国因侮辱四川省牺牲民警和辅警被刑拘的人至少已达8名。

当然,这绝对不是第一次了。此前,网友“战略福吉局上校参谋”在《今日头条》一篇名为“沈阳刑警执行任务时遭嫌疑人袭击”的新闻报道下,发布了一条侮辱警方的消息,称:“人民英雄可畏”。微信用户“廖A-孙志斌”在某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侮辱警察的信息,称“干得好,干得好,警察叔叔死了”。这两人还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
三、网上发文不慎
郭受委托发表文章《内蒙古土地违法问题导致政民关系紧张》,该文章被发现含有虚假信息,因寻衅滋事罪被内蒙古警方刑事拘留。起诉书认定,“郭等7名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大量虚假信息被转发浏览,混淆视听,损害政府公信力,政府部门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重大措施维护公共秩序,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这样的事件并不是一起,秦某某,某媒体人,经魏某某介绍受他人之托写了一篇《乌木木齐谁推动了某某兄弟的奶酪》等三篇文章在其经营网站上发表,一审判决书认定“没有核实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公开发布”,并认定文章中有三处虚构事实。最终包括秦某某以及介绍人魏某某,委托人潘某某均被法院判处寻衅滋事罪。
第四,“上访”“维权”太激进
因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法上访,破坏社会秩序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今年4月初,新泰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4年有期徒 刑。这样的案例可谓是比比皆是,今年有去年有年年都有,这里就不再多举,上访者好之为之。
患者术后5小时在家中死亡,20余人聚集亲属、村民将尸体拉到青林医院要求陈述,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陇南文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平。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五、幸灾乐祸
5月28日凌晨,吉林松原发生5.7级地震,牵动着全国网友的心。然而,这一天,一些人被地震辱骂东北同胞,被全国网友杀害。


第六,伤害民族感情
微信昵称为“圣诞老人”的男子因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就是一个坑,应该让日本人在屠杀一次”的违法言论,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

七、污损领导人肖像
为了引人关注,42岁的男子孙兵竟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造成画像污损。法晚采访人员上午获悉,东城法院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孙兵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