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知识|怎么上诉,能给法官打电话问判决结果吗( 四 )


第二百三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 ,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 。 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符合法律规定的 , 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 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
第二百三十八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 , 应当准许 。
第二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 , 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 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 , 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 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
第二百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 , 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 。 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 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
如何上诉? 写上诉状 , 向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交上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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