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怎么办,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 二 )


2、审查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 , 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 在审查过程中 , 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 , 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 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
3、登记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 ,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 , 应予登记 , 发给离婚证 , 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 , 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 ,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4、撤销 。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 , 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 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 ,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对复议决定不服 ,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 , 或者一方要求离婚 , 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 , 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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