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肇事逃逸如何处理,责任认定书上一旦标注逃逸( 四 )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 。 。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 。 。 。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从楼主这个事件分析的话,先是只剐蹭车辆并且没有发现,即在现场离开不构成逃逸,因为逃逸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楼主连法律责任都没有意识到,如何算得上是逃逸 。
再就是看,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楼主的情况当场的话是属于最轻微情况的处理,可以马上撤离现场 。 如今隔了一个时间差,实际上也并无大碍 。
而第九十九条所谓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即使假设楼主被认定是逃逸的 。 一般只涉及有人员伤亡等较严重交通事故才按照这一条处理,更别说后面的拘留了 。
现在的处理方式,个人建议,楼主既然已经找了熟人,那便交给交警居中协商解决即可 。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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