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如何办理残疾人证明,残疾人证书办理( 三 )



2、评定办法 。 原则上,残疾类别认定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评定,由指定医院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 办证业务员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

3、评定依据 。 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

为残疾人办理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初审、填发

区残联初审员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和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 。 对弄虚作假者,信息和残疾评定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对符合标准者,初审员在线报市残联审核批准,申请表、评定表等纸质材料后报 。

打印、盖章

市残联批准后,区残联业务员打印残疾人证,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资料 。 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后,将残疾人证送市残联,在批准机关栏加盖市残联公章,并在持证人相片上加盖钢印后返还区残联

发放、领取

申请人自申请办证起一月后到区残联领取残疾人证 。 换证申请人必须凭旧证领取新证,旧证由区残联收回后统一销毁 。

收费标准
免费

备 注
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残疾人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持登记申明作废的报纸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发 。
怎么办理残疾证 残疾证办理条件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 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

具体评定类别、等级见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点击下载) 。
关于办理残疾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证条件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
二、办证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时间 。 在此期间除双休日外,残疾人随到随办,鉴定发证地点在县残联办公室 。 5月上旬,将各乡镇办证登记汇总表转到各乡镇残联存档 。
三、办证所需手续
1、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
2、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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