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怎样成立培训学校( 二 )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 , 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 。
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 。
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
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
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 。
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
五、学校批准成立后 , 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 , 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 。
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 。
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
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 。
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
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
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
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 , 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

企业怎样建立培训学校? 开办一个培训学校的流程:
一.申请办学者在办学所在地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教育局 , 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
三、申请办学者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教育局 。
四、教育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 , 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 , 做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 , 并说明理由 。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 申请正式成立民办学校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该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 并载明产权 。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 , 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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