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花不杀生的办法( 四 )


在西方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在东方有梁山伯与祝英台 , 这些缠绵伟大的爱情故事 , 常使同情他们的人泪流满襟 。 7、求不得苦:我们用种种办法与手段 , 希望获得自己所喜爱的东西或崇高的理想 , 但是结果还是得不到 , 这叫做求不得苦 。
它是最普遍的苦 , 因为人的欲望太多了 , 这样多的欲望我们没法实现或得到 , 所以是苦 。 8、五蕴炽盛苦:我们对五蕴(色、受、想、行、识)的身心产生执著 , 复被受、想、行、识种种妄念所困扰 , 这称为五蕴炽盛 。
五蕴炽盛刹那的生灭 , 它一直迁流变坏 , 困扰心识 , 所以是苦 。 众生因为可以感受上面所说的八苦 , 因此悉达多太子把这类众生成为有情众生 。
所以我们常看到佛教里有“觉有情”、“有情众生”、“一切有情”等字词 , 指的都是这类能感受八苦的众生 。 而植物则属于“无情”众生 , 植物虽然有生机 , 但无情识(没有心识的投入) 。
植物虽有生长的现象 , 有神经的反应 , 却无知觉的心性 , 不能感知八苦 , 没有快乐悲伤等感受 。 因此植物 。
8.在佛教中,杀植物算不算杀生“植物的生命跟动物的生命没有区别 。
为什么吃动物觉得心理受阻而吃素就心安理得?又为什么就只有人能成佛呢?”不杀生是佛法五戒之一 , 关于杀生的定义和范围 , 圣严法师曾经专门论述过 。 他说:原则上讲 , 不杀生戒的重心在不杀人 , 所以 , 杀人是重罪 , 杀其他动物是轻罪 。
众生固然一律平等 , 但唯有人类能够造恶业(或称为黑业) , 而堕为鬼道或下地狱;也能修善业(或称为白业) , 而升天堂、出三界乃至于成佛;其他众生 , 除极少的特殊例子之外 , 既不知善 , 也不知恶为何事 , 只有随业受报的自然行为 , 而没有心意的造作在内 。 所以 , 人是道器 , 只有人能修道 , 并能弘道 , 因此 , 戒杀是以不杀人为根本的 。
佛法讲 , 杀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知是人 。 (2)预谋而有杀念 。
(3)杀死 。 否则 , 只能叫做伤害或过失 , 而构不成杀人 。
至于人 , 是不论年龄、贵贱 , 不论成形或未成形 , 有知或无知 , 凡被肯定是人者 , 皆不可杀 。 所以 , 不得堕胎 , 也不得以安乐死的名目来处理自己求死或已无自觉意识的植物人;否则 , 就是杀人罪 。
迄今为止 , 医疗界呼吁人体器官的捐赠和移赠 , 比如眼角膜、肾脏以及其他脏器的捐赠 , 是将没有使用能力的人体 , 局部令其复活 , 这是值得鼓励的事 。 如果在生前捐赠 , 当然已经获得捐赠人的同意 , 纵然在死后移植 , 也必须预先取得死亡者生前的首肯 , 否则亡者对于遗体尚有一分贪恋和执著 , 便会引起他的嗔恨及怨怒 , 甚至影响他的转生善道或往生净土的去向 。
自然死亡的人 , 通常于十二小时之内 , 神识未离 , 尚有部分知觉 。 从医学上判断已经死亡的人 , 从佛学的观点看 , 未必就已真正死亡;但如果立下遗言 , 捐赠器官 , 为了挽救另一人或数人的生命 , 这是舍身救人的菩萨行 , 因此 , 若生前确立有遗愿 , 移植人体器官当不成问题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 为了维持环境卫生的原因 , 必须处理蟑螂、苍蝇、蚂蚁、蚊子 , 乃至于老鼠等问题 , 这在佛世已有成例 。 当比丘们的浴室、浴池由于多日未用 , 满生小虫 , 负责清理的比丘 , 不知如何处理 , 佛说:“除尽污水 , 清洁浴室 。 ”
比丘说:“会伤虫!”佛说:“不为伤虫 , 是为清理浴室 。 ”于是比丘释然 。
这个例子是说为了维护人类生活环境的卫生 , 予以清理打扫 , 目的不为杀伤虫类 , 因此 , 不算杀死 。 当然 , 不得用药物喷射杀虫 , 只能以打扫、清理、消毒的方式来防治或退治虫蚁的进入和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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