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知识|个人怎样鉴定职业病,职业病鉴定不成功有什么后果( 五 )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 , 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 , 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 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九)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 。
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 ,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 , 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 。 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 , 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
明白了吗?
如何进行职业病鉴定 到当地有职业病诊断的医院做鉴定 , 属于职业病的 , 就属于工伤 , 按照工伤待遇
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 ,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 , 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 , 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 , 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 , 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
个人能要求做职业病鉴定吗?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 , 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 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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