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费怎么算,穿了一个月的衣服折旧怎么卖(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 , 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 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 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 为4年;(五)电子设备 , 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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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 ,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 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 , 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 , 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 ,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 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 ,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 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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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怎么计算? 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 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 , 所以从2004年起开始计算折旧 。
2004年的折旧费用为<90-6>*5/15=28
借:制造费用
28
贷:累计折旧
28
2005年的折旧费用<90-6>*4/15=22.4
借:制造费用
22.4
贷:累计折旧
22.4
设备折旧费用怎么计算? 1、按照你的实例 , 应该采用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首先计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52000*(1-3%)=50440/20=2522元(每年的折旧额)/12=210.17(月折旧额) 。
2、至于你给的综合折旧率是没有用的: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只能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 。 但是还有个问题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问题 , 不是你规定20年就是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 除了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为20年 , 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 , 残值率企业自行确定 , 但是要报税务机关备案 。
按照税法的规定 , 你单位设备的年折旧额和月折旧额重新计算如下:
52000*(1-3%)/10/=5044(年折旧额)/12=420.33(月折旧额) 。
3、月度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420.33
贷:累计折旧4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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