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不垫付怎么办,撞了人千万不要垫付( 二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 , 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 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 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 , 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 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 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 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 , 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 , 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 除支付保险金外 , 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 ,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 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 并说明理由 。
扩展资料
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 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 。 由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 , 因此 , 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 。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 即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 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 , 应当注意两点:
1、直接损毁 , 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 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 。
2、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 。
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 , 即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 , 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 。
例如 , 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 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 , 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 , 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车险理赔 , 对方全责 , 但不肯垫付修车费 , 我该如何处理? 可以自己先行修理 确定全部费用后 然后起诉全责方和其保险公司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 , 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 , 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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