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后应如何做( 二 )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 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 , 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 , 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 , 一份交当事人 , 一份备案 。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 , 在七天内 ,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 , 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 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 如确有困难 , 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 , 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 , 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

六、立案手续后 , 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 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 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 , 多退少补 。
收到法院传票后该干什么 签收传票 , 确认案情 , 分析案情 , 协商解决 , 采取措施 。
当我们被人控告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 , 此时应该第一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传票的签收 。 目前法院一般会通过快递或者电话口头告知等形式把传票送到当事人的手中 。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被告有没有签收传票 , 后续法院还是会根据相关诉讼程序展开工作的 。 为了配合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 , 也为了给自己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 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尽量配合工作人员 , 做好传票的签收工作 。
【收到传票后应如何做】当我们签收传票后 , 应该在第一时间确认传票中所呈现的案情 。 此时可以选择去法院了解相关情况 , 了解对方起诉自己的原因以及所提供的证据 。 只有充分了解情况 , 自己才能采取应对措施 , 才能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
当了解了对方起诉自己的原因以及所提供的证据后 , 接下来就需要让自己冷静下来 , 然后分析案情的来龙去脉 , 分析对方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存在漏洞 。 在分析案情的时候如果有条件就去咨询一下律师 , 毕竟专业人士的分析以及建议会比较靠谱 。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也可以尽量跟原告取得联系 , 看看双方能不能私下协商解决问题 。 如果能协商解决就私下解决 , 因为一旦上法院 , 待法官开庭审判再解决事情 , 一来耗时 , 短则三五月多则一两年;二来费力 , 一旦开庭时间一长 , 这是很耗费精力的 。 这样下来可能还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

如果私下协商不成 , 对方一定要上法院解决问题 , 此时自己就需要采取相对应的应诉措施了 。 比如仔细分析对方的陈诉是否符合事实;找律师办法分析案情 。 也可以向法院进行反驳 , 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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