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商业机密如何追责,盗取商业机密怎样定罪( 二 )


第五 , 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 此外 , 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 ,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盗窃 , 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 , 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 , 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 , 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 , 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 其他不正当手段 , 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 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
第二 ,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 。 披露 , 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 , 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 , 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 , 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 , 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
第三 ,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 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 , 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
第四 , 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 , 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 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 , 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
这里的重大损失 , 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 , 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 根据司法实践 ,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 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应当追诉 。 值得注意的是 , 必须查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商业秘密等行为 , 但该行为本身并没有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 , 不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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