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包括哪些,职工五险查不到医疗和生育( 二 )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 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6%缴纳 , 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 , 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 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 , 建立医疗保险基金 , 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 , 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 , 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 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 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 , 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 , 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 , 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 , 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 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 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重新就业后 , 再次失业的 ,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 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 , 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 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 ,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同时 , 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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