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待遇有哪些,军人家属享受什么待遇( 二 )


(l)干部牺牲、病故后一年内,其家属住军队宿舍不收房费,一年后,应按本人级别调整住房和收费,无工资收入的不收费 。
(2)住城镇的未随军干部的家属,其住房条件原则上不应低于他们所在单位同等条件的职工和当地居民的水平;对家属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应计分房人口,使军队干部家属享受双职工分房待遇;未随军的干部家属是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或为非正式职工的,其住房困难,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 。 在住宅实行商品化的城镇,对自愿购买住房的未随军干部家属,应给予优待照顾 。
(3)凡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批准离休后,在未进干休所前去世的,其遗属可进干休所安置 。 军职以上离休干部遗属住房,要视干休所现有住房实际情况,降一至二职安排 。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和士官的家属住房,由家属所在工作单位分配住房,集资建房时,享受双职工待遇,并由所在单位优先解决住房,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解决住房 。 已婚或未婚义务兵家属住房,住城镇的计入家庭分房人口,住农村的要分宅基地 。 在编职工家属住房与军官一样,纳入计划,由军队负责解决 。 制定《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办法》 。 退休军官家属住房,由国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各级政府按照军官退役前相应职级住房面积标准安置住房 。 转业军官家属住房列入国家计划,由地方政府和接收单位按军官退役前住房面积标准解决住房 。 退役义务兵住房,不管是已婚或未婚,均由原征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住房 。 随军遗属住房由军队移交政府安置解决 。
国家应该每年将转业干部和未随军干部家属住房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列入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 对他们的建房用地,主要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建房投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 。
整治驻艰苦地区部队的干部家属住房 。 对数量不够的安排添建;质量太差的进行翻建;主体结构尚好但住用条件差的,进行整修、改造并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在内地城市建立师团干部家属生活基地;选择离艰苦地区不远、条件又比较好的大中城市;把营以下干部家属住房列入城市的“安居工程” 。
现役军属能有什么待遇? 军属待遇
军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 。 由于军人职业的要求,军人不能守小家而不顾大家,一个家庭的担子几乎全部落在其家属的肩上,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小孩,俩人的担子一入挑,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为军人安心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做贡献,立下了汉马功劳 。 可以说军人家属在国防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 军人家属在二线保障: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为国防建设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她们是国防建设的二线“军人”,因此,她们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并应给予一定的优抚和照顾 。
军人家属待遇与每一个军人的自身待遇息息相关,它的范畴十分广泛,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的方方面面,但正是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加之我军经费开支的紧张状况,使这方面的待遇标准较低 。 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 。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
军属待遇都是指哪些待遇呢? 军人家属抚恤待遇的主要内容,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军人本人抚恤待遇的内容就是军人家属抚恤待遇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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