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简述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二 )


二、证据的种类:三大程序法各规定8种证据种类 , 略有不同 。
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 都是证据 。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
3、《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证据有哪些种类? 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避免笔录内容单薄 。 言词证据中记录的内容如果太过简单或笼统 , 尽管反映了案件事实 , 但是因为不能充分反映细节 , 极容易被推翻 。
所以 , 应尽可能围绕违纪或犯罪的构成要件 , 详细记录案件事实 。 甚至可以在一份笔录中重复记录案件事实的关键点 , 用一个甚至多个细节来验证案件事实的客观存在 , 同时也是用“细枝末节”验证被谈话人所述言词的真实性 。
参考资料来源:

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人;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 有无罪过 , 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
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 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

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 , 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 , 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 , 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以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 , 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 , 笔录、清单是否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 , 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 , 是否注明原因;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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