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可以办残疾证( 三 )


6、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 , 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
1、残疾证: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 。 目前 , 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 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
2、证件管理:1、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 , 只限本人使用 , 不得涂改、转借 。
2、残疾人证遗失 , 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 , 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 。 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 , 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 , 以此类推 。 同时 , 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
3、残疾人证污、损 , 影响正常使用 , 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作废并免费换领 。 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
4、残疾人户口迁移 , 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 。 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 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 , 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 。 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 章 , 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 , 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 。
5、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的 , 发证机关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收回 。 残疾人康复脱残以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残疾评定结果为准 。

残疾证哪些人可以办 取得残疾证 , 需要符合残疾的七大类 , 经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认定后方可获得 。
目前 , 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 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
哪些病可以办残疾证 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 。 目前 , 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 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

随着广大残疾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 , 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 , 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 符合下列残疾特征的残疾人可以办理残疾证:

1、视力残疾 。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 , 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医疗而不能或暂时不能恢复视力功能者 , 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 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

2、听力残疾 。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 , 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 , 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 , 不能进行听说交往 。 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 , 但辩音不清两类 。

3、言语残疾 。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 , 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 , 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 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两类 。

4、智力残疾 。 指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 , 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 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 , 智力发育成熟后 ,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损伤 , 老年期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

5、肢体残疾 。 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