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指定监视居住都有哪些规定


【行贿罪指定监视居住都有哪些规定】行贿罪指定监视居住 , 都有以下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 , 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 , 违反国家规定 ,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违反国家规定 ,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 , 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 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 , 不是行贿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 , 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 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 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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