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人防车位被收回了 万振逍遥苑卖地下车位遭业主质疑 物业称只转使用权

近日,家住合肥市马鞍山路万镇小窑园小区的李女士致电本网站热线65305167,举报其租住近10年的地下车位突然被物业收回,物业公司将收回的车位出售给业主。李女士对物业公司的做法提出质疑,称“人防工程是应急避难场所,无权买卖”。物业公司表示,买卖的车库是有产权的部分,人防车位只转让长期使用权,不买卖。
【买了人防车位被收回了 万振逍遥苑卖地下车位遭业主质疑 物业称只转使用权】问题:物业公司会收回车位出售
李女士是万镇小窑园小区一期的业主。2004年入住小区后,她一直租用和使用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每月180元。但今年3月2日,李女士突然接到物业通知,称地下车位未租出,准备收回出售。无产权证车位6.9万元,有产权证车位8.8万元。
物业公司的行为引发了李女士的疑问:“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出售小区内的公共地下停车位”,“反空洞是应急避难场所,小区物业当然无权买卖。”
房产:由反空洞改建的车库仅转让长期使用权
3月8日下午,边肖联系万镇小窑园物业公司,该公司客服中心一名王兴工作人员解释称,该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万镇小窑园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属于同一家公司,因此物业公司也有权处置地下车位。“其实开发商都在卖,我们只负责协助。”
据王女士介绍,这次出售的地下车库分为两种:权属证明和非权属证明。原平面图地下车位有权属证明,无权属证明的属于反洞。“反洞的部分,我们不卖,我们没有买卖的权力,但我们只是长期转让使用权。”
王女士说,如果没有产权,物业公司会每20年与业主签订一次合同。“只要房子在,你的车库就可以一直用。”
律师:物业授权后,可以买卖物业车位
随后,边肖就此事咨询了安徽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泽平。王律师表示,地下车库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物业车位;另一部分是人防车位。前者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如果物业公司经开发商授权,也有权对其进行处分。但是,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对人防车位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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