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制度 为什么还要进行执行听证程序

问:我前妻和别人有经济纠纷。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我们在郊区的房子,但是我们现在离婚了。当时离婚的时候,我们约定这套房子归我所有法院执行庭的人已经查封了房子,对此我表示反对现在法院通知我将举行强制执行听证会。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要举行听证会。答:执行听证是指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第三人或者案外异议人,以听证的形式听取当事人陈述,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执行活动执行听证由执行法官主持,主要围绕执行异议是否成立、执行人是否具有执行能力等问题,以查明执行案件事实,确定执行方案强制执行听证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证强制执行的公开性,保护当事人和外部人的知情权和辩护权然而,为了确保执行的效率,法律没有规定所有执行案件都必须审理,法院应根据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裁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应规定,下列案件适用执行听证:1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2.当事人对变更或者追加为被执行标的不服的;3.拒绝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的;4.根据职权需要决定中止或者终止执行的;5.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6.重大建议实施监督案例;7、当事人对本案的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据此,举行执行听证程序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你可以在听证过程中提出你的主张,并出示证据证明这栋房子属于你。你前妻的债务与你无关,法院不应该查封这个房子。扫描二维码_原题是:“为什么一定要进行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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