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返)闽人员速看!这些人员也要“7+7”健康管理措施( 二 )


八、上海市、吉林省、泉州市入(返)榕人员:3月31日起对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 , 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 , 即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 并于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3月31日前入(返)榕且未满7天的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对已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已经超过14天的 , 需立即自行落实1次核酸检测 。
九、健康管理起算时间: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时间从抵榕时间起算 , 已经超过14天的 , 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 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
防控政策将视最新疫情动态和风险研判适时调整 , 必要时对部分涉疫地区来(返)榕人员采取提级管控措施 , 具体以市指挥部的文件或通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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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返)闽人员速看!这些人员也要“7+7”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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