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返)闽人员速看!这些人员也要“7+7”健康管理措施

本文转自:福建日报
福州等地今天开始执行最新入(返)闽人员健康管理最新政策 。采访人员获悉 , 福建正在强化国内重点地区入(返)闽人员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 , 具体内容包括:
(一)对高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 , 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二)对中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 , 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 , 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 , 并在其集中医学观察的第1、3、7、10、14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三必须”(采样时间必须落在集中医学观察第14天、检测方法必须是“双采双检” , 检测机构必须有疾控机构) , 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返)闽人员开展“7+7”措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 并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福建日报采访人员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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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最新政策 明确这些人员也要“7+7”健康管理措施
福州人注意!最新出行防疫政策发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上海市、吉林省、泉州市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
福州市出行防疫政策(第四版)
一、入境人员:经我省口岸入境的 , 严格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 , 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 , 目的地为福州市的入境人员 , 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目的地为福州市外的入境人员 , 点对点送上返程交通工具 , 不得在福州市逗留 。在人员入境时 , 以及集中隔离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其中第14天应同时采集人、物、环境标本 , 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在居家医学观察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医学观察 。在福建省外口岸隔离满14天的入闽人员 , 在入境后21天内返回福州市内的 , 仍要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直至满21天 , 同时在入福州市第1天和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二、高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 医学观察的第1、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第3天加做1次核酸检测) , 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
【入(返)闽人员速看!这些人员也要“7+7”健康管理措施】三、中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 , 医学观察的第1、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第3天加做1次核酸检测) , 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医学观察 。
四、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 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健康监测 。
五、对出现本土病例但尚未调整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市(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的基础上 , 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返)榕 , 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并于第1天、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六、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或返乡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 , 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 , 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有序出行或返乡 。
七、其他未发生疫情地市入(返)榕人员:健康码绿码 , 体温正常 , 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我市有序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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