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公安局长 劲爆|这个公安局局长与女警开房被偷拍 还命她侦破此案( 二 )
【深圳女公安局长 劲爆|这个公安局局长与女警开房被偷拍 还命她侦破此案】据悉,他的一个情妇,姓蔡,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在合肥天鹅湖酒店开房,但被用针孔摄像头拍下,存储在u盘里,送到程涵办公室。
两个偷拍的,一个是王贵菊(女),1981年7月出生,安徽巢湖人;一、李勇,1968年10月出生,安徽立信人。后者犯诈骗罪,2010年6月被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
2013年上半年,王贵菊在网上看新闻,发现盗取官方隐私视频可以勒索钱财,于是准备“以猫画虎”。他们先是在深圳买了四套针孔摄像头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学会使用后,他们拿着身份证进入合肥天鹅湖酒店、皇冠假日酒店、万达威斯汀酒店进行安装。
2014年4月,他们再次入住酒店,取回了相机。王贵菊首先筛选了所有偷拍的照片,删除了单身和年轻夫妇的照片,保留了老年男性和年轻女性的照片。之后,王贵菊发现了网络黑客,花了14000元购买酒店居住者的信息,但对比后没有发现有效信息。
王贵菊不甘心,在网上搜索了“市长”、“局长”等词语,发现时任合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程汉参与了这段不雅视频。两个月后,他们特地去了杭州,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和一个新号码,用快递给程汉送去了一个有不雅视频的u盘和一封手写的信。
信上写着:“u盘里的视频是关于你的,请放心,我们不会转给纪委,也不会发给其他单位”。看到网上显示程汉已经签字后,王贵菊主动打电话要钱,但程汉以强硬的态度拒绝了。曾经坐过牢的李勇态度很和蔼,他让王贵菊赶快把电话扔掉。他还跑到了千里之外的内蒙古鄂尔多斯。
尽管王贵菊高速扔掉了他的手机,他仍然没能逃脱被抓获的命运。送快递不到一周,她就在淮北老家被抓,带到合肥公安局审问。
原来,在接到不雅视频后,程涵立即指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不要办理立案手续,直接用技术调查追查此事。他还在庭审中要求“细节不要这么详细”,只问是否有相同的视频拷贝,是否有同伙。
在王贵菊交出所有u盘后,程汉以态度好为由被释放。至于另一个勒索者李勇,虽然被合肥警方锁定,准备逮捕他,但程汉看到不雅视频已经销毁,要求放弃逮捕。
长安街的巡抚得知,程函的情妇蔡知道,她在快递的那晚被拍到。她在成汉的办公室看到了视频,发现是他们在天鹅湖酒店入住的时候。她看完之后,把u盘扔进马桶里,排干了。
其中一个令人震惊的细节是,作为不雅视频的双方当事人,程涵竟然下令蔡参与本案的外围工作。
在动用警力将违规不雅视频事件拉平后,程汉自以为做得很完美,却不知道随着自己的倒台,这个“以防万一”终于被揭开了。
去年2月4日,王贵菊和李勇分别在家中和酒店被逮捕并绳之以法。去年9月,被蚌埠市淮上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和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他们的刑期分别于8月3日和7月3日结束。经过计算,他们现在已经被释放出狱。
在文件证据中:
1.《天鹅湖酒店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证明,程涵于2013年12月17 -18日以司机杨某某的名义入住2303室。
2.3 .刘工作记录簿(部分),用以证明2014年6月16日得知省、市领导被敲诈后参与了案件调查。
3.王贵菊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原始侦查卷宗证明,2014年6月16日,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省市领导的口头指示,称其为敲诈勒索罪,遂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获得监视和搜查嫌疑人的住所。同年6月19日,调查人员审问了王贵菊,王贵菊供认,他购买设备是为了给别人拍照,目的是找工作或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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