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的少年江南 以《此间的少年》涉嫌侵权为由 金庸起诉江南

93岁的作家金庸(原名查梁勇)最近以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罪起诉了畅销书作家江南(原名理查德)和其他四名被告。由于一方以《射雕英雄传》等武侠小说闻名,另一方今年3月刚刚以3200万英镑的版税收入位居作家富豪榜第10位。这件事昨天引起了轩然大波。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公告,金庸请求江南、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北京京电韦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这里的男孩》,封存销毁库存图书;要求江南等前三被告在《中国青年报》、《Sina.com》刊登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其维权的合理费用2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法律费用。
金庸为什么要起诉江南?
“你要为在香港使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买单。”
这里的少年是江南15年前在青云学院网站上连载的网络小说,也是最早出版的作品。它的创作灵感来自于他在北京大学的校园生活,故事发生在空的“汴京大学”。然而,江南却使用了金庸小说中著名人物的名字,如乔峰、郭靖、黄蓉和令狐冲。书上说,在这所学校里,郭靖和黄蓉因为一次自行车事故相遇,这辆自行车被化学系的老师丘处机淘汰;杨康和穆念慈从中学开始就是同学。念慈暗恋杨康多年无果,最后选择的人却是彭连虎。《这里的少年》在网上走红后于2002年出版,之后又先后推出了其他三个版本,还被改编成电影、舞台剧等。
2005年1月26日,金庸在谈到网络原创文学的抄袭问题时强调“文学必须原创,部分网友绝对不可能用我小说里的人物来发展自己的小说。你是个孩子,我不关心你,我想告诉你实话,你已经触犯了法律。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都要付钱。”金庸说借来的字有两种:一种不是任何人创造的,这样的字没有版权,比如乾隆、康熙帝;但如果是某个作者创作的,谁用谁就要支付版权费。他介绍说,周星驰在《功夫》中使用了他笔下的杨过、小龙姑娘、郭靖、黄蓉等角色,周星驰每次付费1万元。金庸还说,文学作家“做什么事都要独立思考,不要抄袭别人。如果你自己没有原创性,就不要写文章了,还要做别的事情。
江南的回应是什么?
"我为我22岁时的厚颜无耻感到抱歉。"
除了《少年在此》之外,江南的作品还有《缥缈录九州》系列、《龙族》、《天之志》系列等。10月23日晚8时,江南通过个人微博正式发布了《关于金庸先生诉“少年在此”的声明》。江南在声明中称自己是金庸的忠实读者,并承认“书中人物的名字基本上来自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而且江南直截了当地说,他最初使用这些人物的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和“自娱自乐”,强调自己没有侵权的想法。“无论过去还是今天,我始终尊重金庸先生个人,热爱他的作品。虽然收到稿费时不乏自得,但在写作的瞬间,我只想着写自己和身边人的校园故事,并没有侵权的想法。”
江南在声明中说当时对出版很紧张。“虽然当年没钱,我很期待稿费的收入,但我也很紧张这种出版形式是否合规。所以刚出版的时候,出版社和我也就书的名字咨询过相关法人。我们被告知这种形式没有触及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然后决定正式制作这本书。”
江南表示,由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他已经委托律师处理,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同时他自责道:“不管法律结果如何,我对自己22岁时的动荡和唐突感到非常非常抱歉,所以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带来的困扰让我非常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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