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的少年江南 以《此间的少年》涉嫌侵权为由 金庸起诉江南( 二 )


目前,华策拥有《少年在此》的影视改编权。在今年华策影业“梦想+1”计划发布会上,列出了《这里的少年》电影项目,导演兼编剧是陈愉。据悉,华策计划制作《少年在此》的网剧和电影。
版权专家怎么看?
名著中的人物可以算是名品
江南的《这里的男孩》和金庸的系列作品,可以说是粉丝小说。粉丝小说是指利用原漫画、动画、小说和影视作品中的人物、故事情节或背景设置进行的小说再创作。一般以网络小说为主,包括前传后续类,穿越时间空类,原角色类等等。伴随写作在国内流行多年,大部分知名网文平台都设立了同辈专区,这是付费阅读模式。
我的粉丝作品过往案例中,钱钟书的《围城》和陆兆明的《围城之后》比较有名。电视剧《围城》播出后,吕兆明继续写《围城》后,其实是《围城》的粉丝作品,只是当时没有“粉丝”。1992年,该书由沈阳冯春文艺出版社出版,被钱钟书起诉侵权成功。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洪波昨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类似的粉丝小说侵权案件很少。就现有案件而言,法院审理判决时基本不会处理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因为就《著作权法》的现有规定而言,如果只是名称相同,但在主要情节和人物关系上没有相同或相似之处,那么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此前,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时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著名小说中的人物姓名作为著名商品处理。具体到本案,张洪波表示很难判断案件的走向,因为他还没有看到原告金庸的诉状,也不知道他提出的法律证据和诉讼请求。
【此间的少年江南 以《此间的少年》涉嫌侵权为由 金庸起诉江南】正文/采访人员崔伟实习采访人员郭怀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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