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续B82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本次投资的投资额度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以标准债券折算比例计算的标准债券金额作为融资额度,将债券质押并向交易对手质押相应债券,而双方约定在回购到期后返还资金并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从质押券中获得资金的交易参与人为融资方(回购方),其交易对手为证券出借方(逆回购方)。标准债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可用于融资的债券金额。标准债券的转换率是指每种债券品种可以转换成的标准债券的金额与债券面值的比率。
二、投资收益、风险及内部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此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盈利性。
2.国债逆回购的投资风险
公司逆回购国债,相当于按照约定的利率将资金贷给国债持有人(即融资人),对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交易所匹配交易。交易后公司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风险,交易时投资收益已经确定,交易中不存在市场风险。交易到期后,系统会自动返还资金。如果交易对手(融资人)在交易到期时未归还资金,清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以罚款、办理质押国债等方式起诉融资人,因此交易中不存在信用风险。综上所述,国债逆回购投资不存在资本损失风险。
3.内部控制措施(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部门是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是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监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收益等情况进行审核,督促财务部及时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进行验证。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目的是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国债1、2、3、4、7、14、28、91、182天的逆回购交易有9个品种。由于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高,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此外,公司还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寻求良好的交易机会,回购品种,以保证收益,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宣布。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236证券简称:大华股份公告号: 2019-013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8日,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公司董事会年会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随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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