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业投资多少 南京法院审理一起“连锁经营业”传销案 一老总发展70余人获刑

【连锁经营业投资多少 南京法院审理一起“连锁经营业”传销案 一老总发展70余人获刑】7月30日,徐莉反MLM小组获悉,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连锁经营”传销案。2017年至2019年11月,被告李、甘、薛(另案处理)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为了参与“1040阳光工程,连锁经营”等手段,没有实际商品,通过发展线下模式,
根据人员购买份额,机构实行五级三进制,销售人员、班组长、董事、经理、高级销售人员(也称CEO)为等级,不同等级按不同比例从线下投资份额中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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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以统一的方式协调MLM的活动,MLM组织将其MLM人员分为两个团队,每个团队都有几名经理,由直接经理管理。经理办公室有大经理、自律经理、自律合作经理、能力经理、陈静经理等职位。,负责MLM人员在本经理办公室开展MLM活动,并在大经理、陈静经理、能力经理和自律经理的安排下,MLM人员在其他互动经理的相互配合下进行自律检查。每个小组都有一名营销、能力和自律总监来管理营销人员的营销、能力和自律,并与其他小组一起组织、协调和管理营销活动。
截至事件发生时,已核实B集团机构共有5个平行互动经理室,分别为经理室、尹经理室、经理室、甘经理室、朱经理室。在互动经理的办公室里,老板、总经理、窗口都是互动的。乙组MLM人员不少于70人..
被告人李担任机构B组CEO,出席大团队CEO交流会,听取各团队情况汇报,讨论机构发展中的问题,参加大团队经理交流会,传达CEO会议指示;同时,他担任B组的能力总监,负责管理B组MLM系统的所有能力经理,听取能力经理的汇报,并监督B组所有成员的能力学习..
被告人李于2019年10月17日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在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认为被告人李在没有实际商品的情况下组织、领导商业活动,要求参与者通过缴费取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形成等级,引诱参与者继续开展他人参与的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李犯罪收入3000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记录在案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应予没收。(来源:徐莉反MLM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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