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团购退款 7800份去哪儿网团购券遭冻结 消费者维权败诉

蒋等四人在上以18元的价格购买了7800张酒店入住券。此后,Qunar.com单方面冻结了所有团购券,并以“工作人员失误、标错价格”为由进行退款。江等人于是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一审败诉后,姜等四人提起上诉。近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Qunar.com上记载的错误价格造成的巨额损失构成重大误解,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姜等人的上诉。
团购券被单方面冻结
2014年11月,Qunar.com发布了“7天连锁酒店中心站店传统双人房住宿一晚”团购产品,优惠0.9%,团购价18元。姜、王、朱、王分别购买本产品2100份、2500份、1900份、1300份,有效期为一年,已支付全部团购款,并收到去哪儿发送的电子团购券。
在产品推出的第一天,有人拿走了18元的团购券,但Qunar.com发现它将总价为116元的房间贴错了18元的标签,然后单方面冻结了上述7800张团购券并退款。在收到退款通知后,姜等人给去哪儿发了信件。很多次,要求他们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但都被拒绝了。姜等四人上诉至法院后,要求根据网站上公布的团购信息继续执行团购。
据介绍,在与姜等四人达成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合同的订立和内容违反了自愿、平等补偿、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基本原则。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团购价116元的产品被误标为18元,并非其真实意图。其冻结行为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自助行为,而不是违约行为。请求驳回姜等人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请求法院解除与姜等四人的网上团购合同。
四个人上诉到终审法院,被驳回
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去哪儿网要求解除与姜等人的团购合同。一审判决后,姜等四人不服,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在发现涉案团购券价格标注为18元后,立即采取措施下线相应产品,冻结了姜等四人涉案团购券,并通知林销售违规,扣除绩效奖金。7天,酒店不同意Qunar.com按7元结算。经过多次沟通,Qunar.com在一些按7元结算的团购券上加了109元。以上事实足以证实,Qunar.com对所涉及的网上销售合同的价格有错误的理解。
Qunar.com的真正意义是将团购价与结算价的差价的90%以7元的价格返点给用户。由于更改价格时误将服务费7元输入为结算价格7元,出现错误,导致将116元的团购价格与7元服务费109元的差价的90%返利给用户。结合去哪儿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发现错误的价格标签后,可以得出结论,去哪儿网将结算价格输入为7元。严重背离了它的真实意愿。
本案中,由于Qunar.com输入的结算价格有误,涉及的团购券对外销售价格为18元。如果Qunar.com仍需与酒店结算109元7天,如果继续履行所涉及的网上销售合同,Qunar.com的每张团购券将损失91元。与所涉及的团购券的实际团购价格损失相比,大约为80%。再加上蒋等四人涉及的团购券多达7800张,误入结算。基于上述判断,已构成重大误解,Qunar.com有权取消团购合同。
【去哪儿网团购退款 7800份去哪儿网团购券遭冻结 消费者维权败诉】最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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